全校各单位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4-2025学年职能处室行政人员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按照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全面考察各职能处室行政人员履行职责情况。通过考核,激励和促进行政人员忠于职守、开拓创新、勤奋工作。
二、考核对象
各职能处室行政人员。
三、考核内容
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,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为依据,重点考核职业道德、工作业绩情况,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。
德,主要包括政治态度、思想品质、大局意识。评价要点为政治纪律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廉洁自律、公平公正,团结协作、无私奉献;在重点工作和关键时刻以整体利益为重。
能,主要包括业务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心理素质。评价要点为岗位工作的专业度和精通度;工作思路及效果、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;意志与自信心、心理适应及承受能力。
勤,主要包括精神状态、工作投入程度、工作作风。评价要点为事业心、责任感、敬业精神;精力投入、努力工作程度;求真务实、严谨认真、公平公正。
绩,指工作业绩。评价要点为完成本学年岗位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;具有主人翁责任感、结合岗位工作,积极改革创新,提出建设性意见;承担的其他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。
四、组织领导
(一)学校成立职能处室行政人员考核领导组,负责职能处室行政人员的考核工作。
(二)人事处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(三)考核结果是职称评定、职务任免、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,各职能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,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。
五、考核原则及方式
(一)考核原则
考核遵循“三结合”原则:一是日常工作和临时紧急工作相结合;二是学年述职和民主评议相结合;三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。
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岗位工作完成情况、平时工作表现、民主评议结果等,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等次。
(二)考核方式
1.职能处室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的考核
(1)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品德和素养、工作的专业度与精通度、工作处理与解决能力、工作见解度和把控度、综合领导力和影响力对其进行综合测评打分,综合平均分为最后得分,比例占50%。
(2)分管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学年工作情况和述职报告,从综合品德和素养、工作见解度和把控度、工作能力和执行力、综合领导力和影响力、工作业绩对其进行综合测评打分,比例占30%。
(3)校级领导分管的处级单位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之间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和述职报告,从综合品德和素养、工作能力和执行力、沟通与协调能力、综合领导力和影响力、工作业绩进行互评打分,比例占20%。
2.其他行政人员的考核
(1)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品德和素养、分管工作的专业度与精通度、工作处理与解决能力、工作见解度和把控度、沟通与协调能力、在平时工作中特别是临时紧急工作中团结协作、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对其进行测评打分,综合平均分为最后得分,比例占50%。
(2)分管校级领导和处级单位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品德和素养、分管工作的专业度与精通度、工作处理与解决能力、工作见解度和把控度、沟通与协调能力、在平时工作中特别是临时紧急工作中团结协作、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对其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共识并给出测评分数,比例占50%。
六、考核程序
(一)个人述职
被考核人填写《365体育投注学年考核登记表》并实事求是写出述职报告。
(二)民主评议
在规定范围内被考核人按要求述职,并对其能力、素质、态度进行民主评议。各职能处室民主评议时间、地点提前报人事处,人事处和纪委随机抽查评议过程和结果。
(三)综合评议
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、述职报告、民主评议情况写出综合评语,确定考核等次。
(四)结果反馈
考核组要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。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向职能处室行政人员考核领导组申请复核。职能处室行政人员考核领导组复核后,结果通知本人。
(五)学校审定
职能处室行政人员考核领导组对考核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。
(六)人事处备案归档。
七、几点说明
(一)考核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。
(二)等次与比例
1.学年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称职”“基本称职”“不称职”四个等次。
2.考核组以在岗人员为基数,“优秀”等次比例不超过10%。
3.本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不得评为“优秀”等次,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,其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“优秀”等次。
(三)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
1.副校级干部的考核(含校长助理)由董事会负责。
2.学校公派脱产学习(培训)人员,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(培训)出勤情况、所获成绩确定等次。其学习(培训)的有关情况,由其所在学习(培训)单位提供。未经学校同意外出脱产学习的人员不能参加考核。
3.一人承担多个职务的人员,只参加最高职务的考核。
4.来校不足一学期的不参加考核。
(四)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
凡学年考核为“优秀”等次的教职工即为先进教育工作者,不再另行评选。
(五)评选为“优秀”等次的人员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能熟练准确运用本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,工作勤奋,成绩突出,深受教职工好评。
3.积极主动参加学校、单位安排的各种临时紧急工作,任劳任怨,乐于奉献,起到示范带头作用。
4.除完成本职工作,对于学校和本处室交办的其他任务,服从安排,顾全大局,积极主动,保质保量地完成。
(六)表格填写要求
1.《365体育投注学年考核登记表》由被考核人认真填写,各处室负责人审核,考核组组长签署考核等次意见。
2.填表内容及考核意见要实事求是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者,学校将追究其责任。
(七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定为“不称职”等次。
1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违反党和国家教育政策、违反师德及有其他不当言论。
2.本学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3.政治上、经济上、道德上有严重问题。
4.严重失职,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。
5.组织或纵容学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。
6.管理水平、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。
7.不接受单位分配的任务特别是临时紧急工作,或者对分配的工作敷衍了事、消极应付、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。
8.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年考核。
9.弄虚作假,隐瞒真实情况。
10.其他不称职行为。
八、时间安排
时 间 | 工 作 内 容 |
8月17日-8月24日 | 发布学年考核通知,各单位布置考核工作。 |
8月25日-8月29日 | 1.各职能处室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。 2.各职能处室公示结束后,将考核结果纸质版(处室负责人签字)和电子版报送到人事处(勤政苑6210室)。 |
9月1日-9月5日 | 1.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。 2.校考核领导组审定。 |
九、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