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为更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,拓展专业能力,进一步利用教学资源,深化教学改革,现将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内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课程类型
1.通识选修课程。包括公共艺术类、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课程。
2.专业选修课程。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和学生个人发展需要开设。
二、开设基本要求
1.通识选修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;专业选修课程应能拓宽或加深学科专业领域的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方向。
2.选修课程不超过32学时。
3.一般一门通识选修课程选课人数达到30人可以开课。
4.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,应掌握拟开设选修课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及学科发展动态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选修课开课申请表(附件1、附件2)和课程教学大纲(须符合附件5的要求)。
2.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(附件3)。
3.专业选修课如需征订教材,需填写教材信息统计表(附件4)。
4.材料提交规范。(1)课程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:课程类型+课程名称+开课教师姓名,单位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。(2)纸质版申请表和教学大纲应按照汇总表排序。
四、其他
1.申报材料于12月11日之前提交,纸质版送至教务处(勤政苑6107);对应的电子版发至邮箱jyk6107@163.com。
2.院(部)要严格审核拟申请开设课程,加强对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,严格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规范、课程考核等。
3.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开设的课程,方可开课。
3.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.xls
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