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,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,教材选用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。为加强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,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选用教材的原则
(一)选用教材以质量为首要原则。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、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、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、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,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。杜绝使用包销质劣的教材。如果没有符合上述要求的教材,可选用国家级出版社的教材。
(二)选用的教材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,要有利于课堂教学,有利于学生知识、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。
二、选用教材的程序
(一)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、有关教材信息和学校要求,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并签署初审意见;院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复审;院(部)将所选用教材进行汇总,填写《365体育投注教材选用统计表》,由院长(主任)签字并盖公章后报教务处,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。
(二)审核后的规定教材,若行业技术标准没有更新、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,原则上保持稳定使用;更换教材需经教研室论证后报院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,报教务处审批。
三、教材选用的要求
(一)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,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;同一门课程一般不选用多种教材。
(二)教材一经选订、购入,必须按计划使用,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。
(三)每种教材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。
四、选用教材的检查和评估
学校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,建立教材质量反馈制度,教材质量按照学校质量评估标准每两年评价一次。
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